各部门:
根据《财政部关于印发//u0026lt;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//u0026gt;的通知》(财行〔2016〕71号)规定,现对《东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》(东大财字〔2014〕23号)、《东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》(东大财字〔2015〕18号)中的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细化,自2016年5月1日起按照新差旅住宿费标准执行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整后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是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,各类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原则,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(不分房型),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。
二、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《东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》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,加强出差审批管理,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,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和报销审核,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。对违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行为,有关部门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。
三、除住宿费标准提高外,其他规定仍按照《东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》《东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》执行。同时废止《关于调整东北大学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东大财字〔2015〕74号)文件。
东北大学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