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:
教育部办公厅决定于2016年5月25日-7月10日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,各关单位请严格按照附件《通知》和《办法》等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。
一、注意事项:
1、参评成果限定在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。
2、参评内容为: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,包括著作、论文、研究报告、工具书、教材等(不包括论文集、音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);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,但已被决策、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。
3、所属学科有:教育基本理论、教育心理、教育信息技术、比较教育、德育、教育经济与管理、教育发展战略、基础教育、高等教育、职业技术教育、成人教育、体育卫生美育、民族教育、教育史。
4、每人限报一项。
5、列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成果原则上择优优先推荐申报。
6、本次评奖设研究成果奖项300项,其中:一等奖30项,二等奖90项,三等奖180项。
二、申报程序
1、拟申报教师请于下周三12:00前(5月25日)将意向申报名单电子版(含申请人、成果名称、成果类型、出版或发表日期、有何项目资助等)发送电子版至陈玉芬信箱。
2、最终上报材料请于7月1日前提交科技处,有:申报评审书电子版、纸质版(一式7份,A3纸双面印制,中缝装订),汇总表电子版,参评成果原件1份。
联系人:张超
电话:(836)73193
邮箱:[email protected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