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.因公出国(境)流程
(一)校内流程
1.教职工将出国材料报送学院,由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。
2.教职工将出国材料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(综合楼1125),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签署审核意见。各位老师需要根据文件中规定的提前时间准备报送材料;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受理因公出国(境)时间为每周二和周四的上午8:00-12:00;若材料合格,可于材料提交下一周的周二和周四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领取批件。
3.际合作与交流处将材料送至校内各部门进行签章。
4.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校领导审批。
(二)校外流程
省外办出国审批处、护照签证处报送及预约时间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于每周一、三下午14:00前往省外办出国审批处报送审批材料、取任务批件等,并前往省外办护照签证处办理护照签证手续、领取护照等。教职工及学生于每周二、四上午8:00-12:00致电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预约周一、周三下午到省外办护照签证处办理相关手续。
(三)回国后手续
护照、总结、《反馈表》提交及出访费用核销签字时间。
教职工于每周二、四上午8: 00-12: 00(回国7天以内)将护照、出访总结报告、《辽宁省执行因公出国(境)任务情况反馈表》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。上述材料交全后,国际处将在护照签证复印页签字,用于办理出访费用核销。
注:
(一)出国事宜联系人:
院内联系人:庄会虎 83687643
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人:
办公地址:综合楼1125
联系人:贾爽 汪莹莹
联系电话:83673826
(二)出国所需材料如下:
(详见://int.macaulhczl.com/cn/html/n_20123191000374329.asp)
1.《东北大学因公临时出国(境)任务审批意见表》【一式1份】
注:按照有关规定,同一出访任务须组成一个团组,填报一份《东北大学因公临时出国(境)任务审批意见表》,由职务、职称(级别)最高的人员担任团长。
2. 出访人员名单【一式3份】
3. 3. 出访日程【一式2份】
4. 邀请函复印件、中文翻译件【一式2份】【有效邀请函:从本土发出,用本国文字或英文书写】
5.因公临时出国(境)预算审批意见表【一式3份】
6. 情况说明【根据出访的实际情况提供】会议介绍【一式1份】【参加会议的教职工需提供,参加会议的团组如邀请信中没有注明论文录用,请提供论文录用通知并翻译】邀请单位介绍【一式1份】【除参加会议以外提供】超天数情况说明【一式1份】【除参加会议以外提供】【出访一个国家(地区)不超过5天、二个不超过8天、三个不超过10天】合作科研或学术交流超过一个月,需提供双方合作计划、官方合作协议及详细的相关情况说明。
超龄情况说明【一式1份】【男超过60岁、女超过55岁,需到人事处办理在职证明】
7.《辽宁省因公出国申请系统所需信息表》【用于办理护照鉴证】
8.因公出国特别提醒【出访团组成员需周知,并请团组长签字一同报送国际处,否则不予受理】
9. 境外人身安全保险单据【办理护照签证时,到辽宁省护照签证处办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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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
2016年12月7日